转到 加州大学论坛 新版 | 返回论坛旧版 | 日 历 Calendar | 我的文章 My Posts | 资料修改 Modify ID | 留言簿 Message | 登录 Sign In | 退出 Sign Out | ||
|
发表文章 发起投票 | 树 形 | 返回文章列表 | |
> 免费答疑--陈丹虹律师事务所移民 Free Immigration Q&A from Law Offices of Jean D.Chen 申请I-485职业移民如何解决身份间断与非法工作问题 |
|
|
申请I-485职业移民如何解决身份间断与非法工作问题 摘自 加州大学论坛旧版 (Universities in California Bulletin Board System) 陈丹虹律师 2012-05-07 12:35 在美国生活,需要维持一个合法身份。大家经常遇到的身份问题有两种:一种是合法身份出现间断;另外一种是非法工作。 合法身份出现间断(Status Gap) 所指的是:上一个签证已过期,而新申请的身份又还未开始生效之间的一段身份空白。 非法工作分为两种情况:一种是身份失效或无美国身份的人在美工作;另一种是申请人身份虽然有效,但是该身份不允许在美工作。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第二种情况。第二种情况在大家生活中时有发生,譬如很多H1B持有人的配偶(H4)希望有份工作,但是法律上规定H4持有人是不允许在美工作的;另外,持有F-1签证的学生如果在没有得到正式的工作许可(OPT或者CPT),是不能在校外工作的。有一些学生在就读期间打工,倘若雇主向税务局申报了申请人的收入情况,在移民纪录上,申请人就有一个非法打工纪录。 那么,有类似合法身份间断或者非法打工纪录的申请人应该怎么办呢?移民局又会如何处理呢?下面,我们来分析几种常见情况: 1. F-1学生OPT期间:法律规定,学生毕业之后的OPT期间不工作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90天。目前移民局尚未公布一个具体的方法来检查该新规定落实的情况,或许今后移民局将会公布新措施来进行核查。 持有F-1签证的学生在OPT期间一定要积极寻找和自己本专业相关的工作。 2. 持有H-1B工作签证期间:申请人在持有H-1B签证的工作期间,由于公司裁员等情况,申请人需要转换到另外一家公司工作。如果申请人没有及时找到下一份工作,申请人可能面对身份出现间断的情况。 对于H-1B转身份期间的身份间断问题,移民局没有明文规定缓冲期(grace period),但通常来讲,H1B 转换工作必须在10天之内完成。如果H-1B申请人在转换工作中出现超过2个多月的时间间隔,移民局一般来说还是会批准H-1B转换申请,但会要求申请人出境,通过领事馆面谈之后重新入境。 3. 职业移民申请绿卡期间:值得大家注意的是根据移民法第245(k)款的规定,允许职业移民申请人及其家属有不超过180天的非法居留或者非法打工的纪录。根据该规定,当申请人提交I-485申请的时候,只要申请人最后一次入境以后,在美非法打工或者逾期居留的时间不超过180天,申请人的申请将不会受到影响。 该180天的规定常常会被申请人误解为身份间断的缓冲期。正确的解释是:该180天的时间仅限于职业移民绿卡申请;不适用于转换签证或转换工作。换一个方法总结,180天的宽限期(身份过期或非法工作)仅在申请绿卡时适用。在此之前,如果申请人需要转换工作,或申请其它签证,移民局完全可能根据申请人在美国非法居留或非法工作的时间长短(即使少于180天)来拒绝签证申请。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陈丹虹律师事务所专精高科技和投资移民,我们在职业移民、NIW、EB1和投资移民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。从准备申请材料直到最终获得绿卡,我们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帮助客户走稳其中的每一步,批准率超过99%。事务所分别在硅谷、旧金山和北京设有办公室,中美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、email、网上对话、QQ、视频等方式,在方便的地点和时间同律师直接交流,欢迎大家同我们联系。陈丹虹律师事务所全美免費電话 (888) 499-5755, 網站www.jclawoffice.com。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陈丹虹律师事务所提供 Law Offices of Jean D. Chen A Professional Corporation San Jose Office: 2107 N. 1st Street, Suite 400 San Jose, CA 95131 Tel: (408) 437-1788 Fax: (408) 437-9788 San Francisco Office: 465 California Street, Suite 410 San Francisco, CA 94104 Tel: (415) 398-1788 Fax: (415) 398-1786 Beijing Office: 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广播大厦主楼1101-2室 邮编:100022 电话: (010) 65696690 传真: (010) 65696695 摘自 加州大学论坛旧版 (Universities in California Bulletin Board System) 陈丹虹律师 2012-05-07 12:35 |
|||
2012-05-07 12:35 |
|
回复选项: 限注册用户 积分10以上 HTML代码 |
Powered by CCB Version 5.206 © 2003-3 All Rights Reserved |
加州大学论坛 WWW.UCBBS.ORG (Universities in California Bulletin Board System)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