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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免费答疑--陈丹虹律师事务所移民 Free Immigration Q&A from Law Offices of Jean D.Chen 如何有效应用CPT和OPT为明年H1B申请做准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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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有效应用CPT和OPT为明年H1B申请做准备 摘自 加州大学论坛旧版 (Universities in California Bulletin Board System) 陈丹虹律师 2013-05-15 15:05 对于面临毕业的国际留学生,最常用的两种实习是CPT和OPT。CPT是 在校期间申请的工作实习(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);OPT是毕业后的工作许可(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),可以在毕业前后申请。CPT和OPT的最大不同就是CPT只能在毕业之前申请,而OPT可以在毕业前后申请。除此之外,在使用CPT工作时,学生必须在工作实习的同时在学校选修有学分的实习课程,缴纳学费;而使用OPT工作时,学生无需上课,也无需缴纳学费,只需要向移民局申请I-765并缴纳$380美元。在申请过程中,CPT的申请程序比OPT容易。CPT只要有雇主并且实习工作和自己的专业有关就可以申请,不需要向移民局申请,只需要向学校报批,之后,学校在学生的I-20后面备注就可以,申请大约只需要5个工作日就可以获批;相比之下,OPT的申请则比较严格,一定要通过移民局的批准,申请通常需要90天左右才可以获批。 既然移民法允许学生在毕业前就申请CPT,我们建议学生充分利用CPT可以为自己将来毕业后寻找工作争取更多的时间和机会。虽然CPT的申请比较容易,但是CPT的使用也有一定限制。CPT可以是半职工作(Part Time Job),也可以是全职工作(Full Time Job)。如果CPT全职工作用满一年时间,之后的时间将会算在使用OPT的一年期限中。因此,我们也建议申请人在使用CPT时最好是半职工作,如果使用CPT全职工作,全职工作最好不要超过一年,这样就能保证将来在使用OPT工作时,可以有效利用OPT的一年时间。 就OPT而言,OPT是国际学生在毕业后申请的工作许可。美国国土安全局在2008年4月对OPT非工作期限和延期发布了规定。规定要求OPT在申请时,不需要有具体的雇主,不需要公司赞助。但是在OPT批准后,移民局要求学生在OPT的一年有效期内,只允许有三个月不工作的时间。另外,根据规定,OPT通常的期限是一年时间,不过一些专业的学生可以申请OPT延期,在OPT一年有效期(12个月)后还可以再延长17个月,这样OPT总时间可长达 29个月。可以延长OPT时间的专业是:自然科学 (Science) 、技术(Technology)、工程学(Engineering)和数学 (Math) ,这四类学科简称为STEM专业(具体专业可到移民局网站: http://www.ice.gov/sevis/stemlist.htm 查询)。STEM专业的学生在OPT期间可以不工作的时间比其他学科长一个月,一共是120天。 除此之外,在使用OPT工作期间,学生所得的薪水只需要缴纳联邦税和州税,不需要缴纳联邦医疗和社安保险。学生最好是在工作前就向雇主提出在工资单中不扣除这两项税收,从而免去之后申请退税的麻烦。 有鉴于此,我们建议面临毕业的国际留学生应尽量在毕业前拿到CPT,有了CPT就有了一定的工作经验,再加上毕业后OPT的一年工作许可,这样学生毕业后,在申请H1B之前,就有充足的机会和时间争取将来正式的工作。我们律师事务所在CPT、OPT的使用以及H1B的申请方面总结了大量经验,欢迎需要帮助的申请人与我们联系。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陈丹虹律师事务所专精高科技和投资移民,我们在职业移民、NIW、EB1和投资移民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。从准备申请材料直到最终获得绿卡,我们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帮助客户走稳其中的每一步,批准率超过99%。事务所分别在硅谷、旧金山和北京设有办公室,中美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、email、网上对话、*、视频等方式,在方便的地点和时间同律师直接交流,欢迎大家同我们联系。陈丹虹律师事务所全美免費電话 (888) 499-5755, 網站www.jclawoffice.com。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陈丹虹律师事务所提供 Law Offices of Jean D. Chen A Professional Corporation San Jose Office: 2107 N. 1st Street, Suite 400 San Jose, CA 95131 Tel: (408) 437-1788 Fax: (408) 437-9788 San Francisco Office: 465 California Street, Suite 410 San Francisco, CA 94104 Tel: (415) 398-1788 Fax: (415) 398-1786 Beijing Office: 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广播大厦主楼1101-2室 邮编:100022 电话: (010) 65696690 传真: (010) 65696695 摘自 加州大学论坛旧版 (Universities in California Bulletin Board System) 陈丹虹律师 2013-05-15 15: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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